哪些电信服务是霸王条款,哪些是服务瑕疵,不

浏览:307 时间:2024-04-12
今天看篇文章,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、新闻发言人刘敏日前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表示,“如在2G、3G网络升级到4G时,电信的营业场所会给你提供很便利的条件,卡很快就给你办好,你说

今天看篇文章,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、新闻发言人刘敏日前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表示,“如在2G、3G网络升级到4G时,电信的营业场所会给你提供很便利的条件,卡很快就给你办好,你说我不想用4G,流量太快,我没有那么多流量,不需要这么大的流量,我也不想要这样的消费,我想换回2G、3G的时候,不行了,不允许,这种情况下这是典型的不公平的条款。”——不公平条款,就是俗称的“霸王条款”。因此媒体用的标题都是《中消协:4G不给换2G是霸王条款》。

一时气愤,就发了以下的微博。

中消协:4G不给换2G是霸王条款http://news.dahe.cn/2015/03-12/104519388.html 微评:完全是胡说八道,中消协难道没有一个人懂2G/3G/4G的?难道运营商就不能给中消协上课?也没给媒体普及普及通信服务的常识?另一个问题,“手机信号弱、易掉线、网络覆盖不好等”,这是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的,哪个运营商承诺100%覆盖了?#微言传播#

这里就首先说说,4G不能换回2G不是霸王条款。

中消协的理由是“4G流量太快,不需要这么大的流量”,所以要换回2G或3G去。这根本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。去年年初,大家被“4G开一晚上,房子归中移动了”一炒,再一看4G用起来,视频很流畅,流量也“哗哗”的,就有人提出要改回去。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这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。无论哪个4G手机,都提供这样的功能,你可选择不用4G,只用2G/3G,这时候你虽然还用的是4G套餐,但实际服务是2G/3G,速度慢下来,并不需要换回2G吗?再看看资费,从2G到3G再到4G,无论套餐内资费,还是套餐外资费,单位资费都在下降,也就是说,越来越便宜了,为什么要选回去?

当然这不能完全怪中消协,也应该怪运营商和中消协及媒体等沟通的不够。

那么哪些是电信服务中的霸王条款,哪些又不是呢?

我发了这么一条微博:想写一个通信服务中哪些是霸王条款,哪些不是的问题,欢迎网友转发/评论提出问题。如果完整问题超过10个,我就写。#微言传播#

现在有效问题超过10个了。就写一篇吧。

1、网友拨云觅日:同一个运营商不能转套餐。资费不能变

运营商确实可以给一些套餐加一些限定,不让转,但这样的限定太多了,就出现了“霸王条款”。尤其是一说两年三年不变的固网宽带或移动套餐,到时,你技术都升级了,套餐内单价更便宜了,为什么还不能换,当然,由于有开始的约定,在约定期限内,你不允许转向月费更低的套餐,是可以的。

2、网友熊猫军工:流量月底清零真不是霸王条款!

这个真不是,我曾在新浪微博做过访谈,运营商的流量套餐确实有很多问题,应该改进,但月套餐,到月底清零,没什么问题,打官司也能赢。

3、网友伊贝露_:比如预算话费送话费,运营商为了绑定用户分月返还送的话费,期间换资费必须往高的改。

这个也不应算霸王条款,不过运营商要留住用户,就应该给足够高的“对价”,半年不让离网,可以少送话费,你一年不让我离网,就应该多送话费。

4、网友众之志:合约期不能提前终止,不让转套餐

包括不让携号转网,只是因为一个运营商没有专门让利的小合约,这是霸王条款。无论什么合约,都应该允许在付出适当的对价的基础上终止。

5、网友众之志:套餐绑定强制绑定其他业务

这具体看绑定业务,一是否用户有意愿,二运营商是否付出对价,如果都是肯定的,就不能说是“霸王条款”,否则就是。

6、网友二呆陈二呆:合约期内不能过户。又不是不用凭什么过户都不行。

合约期内有所限制,是可以的,但也应给用户选择权。大部分过户,在符合办理条件(如实名信息等)的基础下,应该允许。

7、网友老猴子先生:电信裸装宽带和宽带 手机价格一样,变相捆绑销售

延伸开就是,固网运营商电信联通在固网优势地区,优惠促销移动业务,中国移动向移动业务送固网宽带,虽然虚拟运营商和民营宽带运营商进入,这种交叉捆绑应限制。否则不是“霸王条款”,而是触犯了《反垄断法》。

8、网友威海鱼儿yuer:标准资费多年不变。联通2G的10元1M移动2G的5元1M的流量资费。固定电话的长途7分钱6秒钟都十几年了吧。移动的网内网外区别资费。

这个真的不是霸王条款,不过是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,监管部门不应把电信业务定价全交给市场,而是应该有所限定,不断压低资费上限,就是一个不错的做法。

9网友洪80046656:农村的基站坏了半个月修不好又不减免月租!!

无论固网、移动,长时间影响使用,就应该给予用户补偿。不过单个基站真不好判断。

10网友dy快乐宝贝:预付费的业务就不应该出现欠费,允许欠费必须明确透支金额并签协议,要求计费实时性。

计费完全实时,很难做到,尤其是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,如国际漫游时。但预付费业务,出现欠费,额度不应太高(运营商也应该及时止损)。如果用户抛弃了某个预付费号码,小额度的欠费不应影响用户信用,且应在一定周期(确认用户不再使用)后自动抹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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